培训机构突然发出停课通知,而且未能按承诺的时间退还剩余课时的培训费。遇到这种单方面解约的培训机构,被培训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损失。8月6日,西固法院公布了几起案例,判决培训机构限期返还剩余课时费。
高女士于年11月22日向甘肃某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续费交纳培训费元,约定由A公司继续为其儿子韩某进行架子鼓培训,培训期为半年,共28节课时,A公司出具收据一张。年1月中旬,A公司在家长群中通知停止授课。4月初,A公司在家长群中以列表形式与多名家长确认剩余未授课时,此时高女士的儿子还剩余22节课时。确认剩余课时后,A公司却未能按承诺的时间退还剩余课时培训费。于是,包括高女士在内的罗某、王某、安某共4人,分别将A公司告上法庭。原告罗某、王某、安某也分别与A公司签订了培训协议,约定由A公司提供钢琴培训,在A公司通知停止授课时,以上3人也各有剩余课时未完成教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由于被告单方原因,导致合同部分不能继续履行,被告应承担退还未授课时培训费的违约责任。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甘肃某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原告高女士培训费元;退还原告王某培训费元;退还原告安某培训费元;退还原告罗某培训费元。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许沛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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