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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只夜晚出门白天不露面,到逼她出来我才

来源:架子鼓 时间:2023/4/15

每天读点故事app独家签约作者:延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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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晚,我第二次把嘉敏带回住所;将上次未看完的喜剧影碟塞进电脑光驱,快进至嘉敏喊停。然后我走进厨房,似模似样地穿上围裙,用冰箱里预先购置好的速冻牛排、通心粉和调味酱做简便的意大利餐。隔着厨门,不时传来嘉敏毫无顾忌的哈哈大笑声。

装盘上桌,电影刚好结束。我正要点燃桌子中央的香薰蜡烛,嘉敏却提议说,不如端着盘子到小阳台去吃,那里花草繁盛,空气清新宜人,还要香薰干什么。我点点头表示赞同。

小阳台真的很小。几平方的逼仄空间,排满陶土花盆之后,恰恰好还容得下两个人。然而嘉敏不介意,她将托盘随手放在未封玻璃窗的墙沿上,吃得津津有味,时而和我谈论几句工作上的事。

餐毕,我把餐具收走,再回来的时候看见她正在惬意地伸懒腰,双目紧闭、深呼吸,将一花一草所散发出的暗香悉数吸纳肺中。她该有多么喜欢这块幽谧的自然之地啊,像当初的伶伶一样,她露出那般欣赏而沉醉的表情。

像当初的伶伶一样。伶伶。天哪,我再一次不由自主地想起这个名字。

而嘉敏仿佛有所感知一般,蓦地睁开眼,微微蹙眉看我。我心虚地屏住了呼吸。她说:“阿培,你是不是换上了新品种?”我当即松一口气,摇摇头。

实际上,我根本不是爱花之人,也不识花,更不买花。小阳台里的花花草草都是当初房东留下的,我没有丢,只是为了追女孩子。平日里无聊了,就拎个洒水壶进来转悠转悠,见到哪盆花里的土壤干了,就浇灌一次。竟也养活了它们。

嘉敏又细细嗅着,不解道:“可是,我第一次来闻到的,不是这种味道啊。”

我嗤笑一声,打趣道:“也许是你胃里翻滚的肉酱味不小心冒了出来。”

她的小嘴一撅,强调说:“我可没跟你开玩笑。你闻闻嘛,现在的更甜一些,不似当日清雅。”她见我仍一副嬉笑的腔调,没个正形,就摆摆手说,“哎算了,不和你说了,男人都那么粗枝大叶。”

她还想挨个去闻,被我一把搂住,附在她的耳畔低语:“它们都不如你香,今晚还回去吗?”

嘉敏的耳朵一下子通红,她轻轻捶了我两下,骂我不正经。我放开她,她倏地跑开,站在门口说:“今晚不行啦,要加班写报告。开会的时候你不是也听到了?”我略带惋惜地点头,走入客厅拿起她的公事包,送她出门。

楼下小区花园里的香樟树枝不停颤动,树影婆娑,我却没有感觉到风,只觉夏夜闷热。甜腻腻的道别吻之后,她驾着红色的代步小车扬长而去。我转身上楼。该死,大门半敞着——我走前竟然忘了把门带上。

略微收拾一下,躺在被窝里百无聊赖地翻看了两页书,便倒头睡下。

我梦见了伶伶。她一动不动地伫立在黑暗之中,身体的轮廓被夜色掩没,惟独瞳孔炯炯有光——她直直地盯着我,眼含怨气,像是恐怖电影里的女鬼一般。我被吓得瞬间惊醒。

梦境仅是现实的预兆。未等我缓过神来,便看见伶伶竟真的就站在我的床边,痴痴地看着我。不过,眼神里并没有哀怨,而只是淡淡伤感的模样。这回,我被吓得连声音也发不出来。我悄悄地用藏在被子里的手去掐大腿,很疼。这次并不是梦。

一年未见的伶伶,还是和以前一样的苍白、消瘦,却不再素颜,而是在脸上覆盖了厚厚一层白粉。她默默地伸出一只细胳膊,仿佛想要抚慰我,却在觉察到我细微的退缩反应之后,又马上缩回手,略带歉疚地低下头,轻轻说了声:“再见,阿培。”

她转过身,悄无声息地离开了。我怔坐在床上,等待天亮。当黑暗一层层地褪色,天空泛起鱼肚白,卖早餐的小贩推着小车在楼底下吆喝起来时,我终于又安下心来,昏昏睡去。仿佛伶伶昨夜未曾来过,一切都只是梦中梦而已。

他睡得不好,挣扎着从睡眠中醒来,像是做了噩梦。他直愣愣地望着我,满面惊恐的样子,一只撑住床垫的手微微发颤。怎么了,不认识我,把我当成女鬼?或者,自知道真相的那一刻起,就开始怕我了吗?

可我只是想来告别而已,单方面地告别。

我要是大大方方地约他,他是不会出来的,而我白日里又不能见光,也只好挑晚上去他家告别了吧。谁知道他一个从不起夜的人会突然醒来,还被我吓到了呢?真对不起,又给他造成了麻烦。

从他家出来后,我去了迷宫酒吧,要了一杯冰水。吧台的调酒师又换了新人,不认识我。我低着头坐在角落,也没有引起老熟人的注意。却有一个讨厌的男顾客,不怀好意地蹭到我身边,用最老套的搭讪用语试探性地问:“美女,能请你喝杯酒吗?”

我一句话也没有说,面无表情地举起杯子——不,我不会泼他,我只是倒了几滴水在手心里,然后把面颊拍湿,再用面巾纸用力地擦掉粉底,一点点地露出块块红斑,将他吓得面无人色,连连倒退离去。

我又吓坏了一个人。但还好,我没有让阿培看到我现在这副模样,否则我在他的心底,恐怕就永远是一个丑陋鬼了。我只希望他记得我最美丽的样子,一年多前初夏时的样子。

那时,我还是迷宫里笨手笨脚的服务生,隔三差五地出错。要么是把二号桌的鸡尾酒送到了十二号,要么就干脆打破杯子。而阿培则是新来的乐队鼓手。他当时还在念大学,是新闻系的高材生,只每晚来兼两个小时的差,半是赚钱半是好玩。

那天我为客人倒酒,又不小心洒在对方的袖子上。那人大概心情也不好,喝了整桌的空酒瓶,于是怒容满面地从位子上跳起来,正欲发作,这时舞台上刚好演奏完一曲,阿培瞥见了这边发生的状况,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跳下舞台,跑到我身旁来。

他伸手拍了一下那位客人的肩膀——轻轻地,绝无挑衅地,接着便上演了一场久别重逢的戏码——原来,客人是阿培的中学同窗。阿培先为我道歉解围,然后坐下来,眉飞色舞地谈论着当年的趣事:

如何为对方伪造家长签名;如何在大考前夜一起喝下十几杯特浓咖啡却仍呼呼大睡;如何逃课去听许巍演唱会;如何为了争论班花到底喜欢谁而揪着对方的领子打成一团……

我在一旁慢慢收拾,逐渐看到了一个以往从未接触过的世界。一个光明新奇、充满生命力的世界。而无论是那个世界的阿培,还是眼前刚打完架子鼓、大汗淋漓的阿培,都只让我联想到一个词——阳光少年。

作为日光性皮炎的重症患者,我自小是与阳光绝缘的。

小时候每天上学之前,都要被包裹得严严实实,活像阿拉伯女性似的。同学们讥讽我,说我是“低调的大明星”。他们还扯开我的面纱,让我暴露在阳光之下,因此而多次发病。于是小学还没念完,爸爸就不让我去上学了,而是换成在家授课的方式。

几年以后,我又去大学里念了夜校。但即便有了文凭,我也无法像普通人那样找一份正常的白日工,只得在酒吧里找活儿干。我的人生就是与黑夜为伍,躲避一切接触阳光的可能性。

阳光。我害怕阳光,却也渴望阳光。阿培是第一个让我感觉到阳光的人,他喝酒的时候喜欢摇晃酒杯里的冰块,与人谈天说地,不时爽朗而快活地大笑着;在台上,他总是把架子鼓敲得像是在打地鼠,那么迅疾,那么猛烈。

整个人仿佛一团火光,在昏暗迷离的酒吧内灼灼燃烧;他常常给大家看他白天在校队打篮球的视频,灵活的运球,敏捷的走步,高高跃起的大灌篮,那一刻的他就像太阳般闪耀……

也许是感觉到了我对他的注意,总之有一日,阿培主动提出约会。他要约我去游乐场,时间当然是白天。我立刻摇头,支支吾吾地找理由推脱。他以为我不喜欢去小孩子玩的地方,隔了两天,又约我去山顶看日出。我摇头摇得更厉害,一口回绝掉。

谁知道阿培那么锲而不舍,某天下班的时候又把我堵在门口,约我第二天去海滩。天哪,他真是不要了我的命誓不罢休——这么想着,我立马转身想要逃走,却被他一下子抓住了手。他一脸认真地问:“你很讨厌和我出去吗?”

他的眼睛真挚而明亮,像《天龙八部》里的扫地僧那样,在无形中对我施展内功,打乱了我心跳的节奏,让我浑身发烫、出汗,手心早已是湿漉漉的了。我不由自主地摇头,回答说:“只是不想去海滩。”

“那……周六来我的学校看篮球比赛,给我加油,好不好?”他的眼神中满含期待,怕我拒绝又急忙补充道,“你一定要来,不然输了赖你。”真是孩子气,我扑哧笑出声来。

赴约那天正值大暑,一年中最为炎热的一天。我却是一副初春打扮,穿着长袖衬衣、牛仔长裤,戴着宽檐棒球帽,还要撑把太阳伞。阿培乐不可支地笑话我:“难怪你的皮肤白到透明。你啊,其实晒黑了也会很美,现在不是流行健康的小麦色肌肤吗?”

我尴尬地笑着,把他推进比赛场地,附在他的耳畔说:“加油!”他顺势在我的面颊上轻轻一啄。我按着狂乱的心脏,红着脸躲进树阴底下。等到比赛的哨声吹响,我只看见全世界最热烈的一团火球在跳跃着,四处奔突,势不可挡。而在场的其他所有人,通通成了黑暗的底色。

不知站了多久,我感觉到四周晃着一片炙热的白光,浑身被汗浸湿,溽热难当。抹遍全身的高效遮光剂想必也融化了;手臂上有些刺痒,像千万只蚂蚁在爬。我怀着忐忑的心情悄悄撩开衣袖,果然发现红点密布。再抬头看一眼赛场,阿培刚刚接到球,正遭到两个对手的围阻,双方僵持不下。

周围有狂热的啦啦队女生在大喊阿培的名字,我慢慢凑过去,烦请她转告阿培,说我身体不适先离开了。

就在我出逃般跑到操场出口的时候,全场掌声雷动,所有人都在齐声喊阿培的名字。我却忍不住落下泪来——再也不会有机会见到他最炫目的时刻了,也许从此以后我都要离这颗太阳,远远的。

走在路上,手机不停地响,是阿培。我一个电话也没接,我不知道如何去接,接了以后该说什么?哦,我突然胃疼,没事没事,吃了药回去躺躺就好了。

这样吗?可是能隐瞒多久呢,两天不去上班阿培就会起疑,他会提出要来看我,到那时我又该如何回答?

不想去想,也不敢照镜子瞧瞧自己的脸——尽管从肿痛发痒的程度上,我也能想象得到此刻的自己有多么恐怖。回到家,我连忙掏空冰箱内的所有冰块,抛掷进浴缸中。放水、浸浴,捧起冰块冷敷面颊,直到由高热的状态一下子转变为瑟瑟发抖。

我再爬起来,全身涂抹一遍激素药膏。但我清楚地知道,即便如此治疗了,也不会有太大的起效。根据以往的经验,皮肤上的病症只能依靠时间来慢慢消褪。

此刻红斑还在蔓延,痛痒的感觉也在加剧,我只想好好睡一觉。对我来说,最好的催眠药是一首歌:范晓萱版的《YouAreMySunshine》,又哀凉又温暖,仿佛一只刺破黑暗的小小萤火虫,带给我神经上的抚慰。

翌日,我被敲门声吵醒,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也不知天亮了没有——我的屋子里永远窗帘紧合,分不出昼夜。我只感觉到我的脸很疼,轻轻一摸,都是水疱。于是第一个念头便是:绝对不能这个样子去开门。我赶紧爬起来,找出面膜泥胡乱抹在脸上,然后把门打开。

门外站着阿培。他瘪着嘴一脸不高兴的样子,低声嘀咕:“我还以为你不理我了呢。”

“昨天……胃疼,没看完比赛就走了,不好意思。”我即兴扯谎。

“怎么不接电话呢,昨晚不上班也没打声招呼。胃疼很严重吗?有没有去——哇,你的脸……”他刚一抬眼,便对着我的脸惊呼。

“呃,睡眠面膜还没来得及洗。”我努力挤出一个微笑,局促不安地回答。

他不做反应,只是把脸贴过来,睁大眼睛盯着我面颊的某个部位看。难道被他发现了破绽?

果然,他马上露出一种识破诡计的古怪笑容,反问道:“真的只是胃疼?”

我低着头不做声,一颗心七上八下。已经瞒不下去了,我该如何向他描述我的病症呢?只要一接触日光就会犯病,严重的时候满身水疱,处理不当就会留疤。像我这样的重症患者,只能永远活在黑夜之中,而阿培你,则应该是属于白天的。

这样吗?那阿培会作何反应,会嘲笑我是个怪物,或者责怪我欺瞒他吗?

还没想好答案,阿培就替我回答了。他像是发现了什么新鲜事一般,好笑地捧着我的脑袋说:“哈哈,你的鼻尖上没有抹到,水痘被我看见啦。伶伶,你居然这么大了还生水痘。”

水痘?嗯,水痘。我心里顿时松了一口气,也跟着他大笑起来。

“痒的时候忍一忍,千万不要用手抓。我会每天来看你,你也不用再涂东西遮掩,我一点都不会嫌弃的,小傻瓜。”阿培嘲笑归嘲笑,却也不忘记认真叮嘱。

在这之后,他真的每天都来看我,给我带食物,又为我敷药(药膏上的标签被我事先撕下了)。没过多久,我就病愈了。我们开始正式交往。

那时阿培的学校已经开始放暑假,他白天的时间完全空了下来。为了避免白天约会,我只好辞掉酒吧里的工作,骗阿培说,我已经进了一家企业,白天的时候都要上班。

偶尔撒谎带来的忐忑很快被恋爱的喜悦冲刷得一干二净。阿培爱玩,他带我去遍城市里大大小小所有的夜市。那些地方永远热闹非凡,街头巷尾的小贩永远精力充沛,永远有奇奇怪怪不知名、却异常好吃的小食带给我惊喜。

阿培有时调皮,会把烤知了之类让人头皮发麻的食物藏在嘴巴里,然后搂着我接吻,吓我一大跳。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兀自停掉喝了十来年的中药,因为一旦不再忌口,那么再名贵的中药材也发挥不了药效。

不出门的日子,他会来我这里。我们歪七扭八地躺倒在地板上、沙发上、床上,他给我叙述白天发生的事情,逗我笑。有时,我会打开iPod,单曲循环范晓萱的《YouAreMySunshine》,然后看着阿培惯常嬉笑着的脸,在心里默默告白:“你就是阳光,点亮了我的整个人生。”

阿培也带我去过他租住的公寓,空间不大,但布置得很有品位,尤其是种满花草的阳台,一走进去便让人感觉到生命的美好。只可惜,我无法在白天见到它们盛开的样子。

有时候阿培也会抱怨,为什么一直只能约在晚上见面,但这种懊丧的情绪总是来得快去得也快。没过多久,他就送给我一只sunjar(英国SuckUK公司出品的能储存阳光的小罐子),拎着它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地说:“嘿,小妞,这下我们在白天也能团聚了。”

我把sunjar放在床头柜上,从此无论白日黑夜,我时时刻刻都能感受到充沛的日光,爱的日光。

直至我的生日前夕。那天晚上,阿培在下班的时候借了酒吧老板娘的车子,开到我家楼下。他说要送我生日礼物,不过得先开一段很长的路程去拿。我以为最多一个小时,因为再远一点儿就开出城了。坐在副驾上,颠簸之中我昏昏沉沉地睡着了。一觉醒来,看看表才发觉已是凌晨。天快亮了,我们竟然已经出了城,而车子还在行进当中,不知要往哪儿去。

我惊恐地问阿培,到底要把我带去哪儿。阿培笑着说,反正舍不得把你给卖了。说完一瞥后视镜,发现我的表情不对,这才认真告诉我,其实送给我的礼物就是去邻城旅游。

“可是我还有工作啊,我要回去。”我只能以这个理由来反对。

“今天是周日,难道你每个周日都要加班吗?陪我一次好不好,快到目的地了,我们就玩一天,晚上我就送你回去。”阿培放软了声音请求道。

我不说话,我感觉到黑暗正在一点点地削弱,光线渐强起来。我知道原形毕露的时刻就要到来。

(文章来自:每天读点故事APP,下载看更多精彩内容。原标题:黑夜中绽放的花作者:延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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