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子鼓音乐,在我国的历史不算太长。从西方引入中国音乐舞台之后,架子鼓音乐很多时候是处于伴奏、即兴演奏的地位。由于长期以来,我国音乐界缺乏对架子鼓独奏音乐的创作和表演,尤其是在架子鼓独奏音乐会的开展方面,相对较少,因而造成了国内很多听众对架子鼓音乐形成了比较片面性的认识。
架子鼓音乐的欣赏,则处于一个更为尴尬的地位,由于对架子鼓音乐进行了解、欣赏的是作为活动主体的人,是听众对生活、文化、演出等活动中的架子鼓音乐音响所做出的各种不同的反应,因而对于架子鼓音乐的欣赏,受到来自听众的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不同生活经历、生活背景以及不同知识结构的人,对于同样的架子鼓音乐音响的反应,往往存在很大的差异性。这种人与人之间对于音乐音响反应的差异性,也可以分为一般性差异和层次性差异。一般性差异是由于性别、环境、情绪等原因造成的差异性,体现架子鼓音乐欣赏活动的个性化特征。层次性差异,则是由于聆听主体在架子鼓音乐音响所必备的知识方面的差异,而造成的架子鼓音乐欣赏中的层次差别。这种架子鼓音乐欣赏中的层次性,是对于架子鼓音乐中部分特征的不同反应而造成的阶梯性差异,长期积累,就成为了各不相同的“欣赏意识”。这表明作为社会、生活、文化发展中主体的人,应该不断地进行与架子鼓音乐有关的知识积累,不断促进自我知识结构的扩展,提升自我的音乐素养,分享文化艺术发展带来的审美感受。
审美意识,是音乐欣赏活动中生理感应、联觉感应、审美体验和深层理解等诸多环节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审美体验与审美经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审美意识的发展。“审美”与“意识”是对音乐作品反应的不同阶段的体现。“审美”的内涵是丰富多彩的,与音乐相关的可以分为音乐美、文学美、戏剧美、动作美等诸多因素。“意识”则是在长期的“审美”经验基础上积累下来的思想、观念、体验,是一种更为深层的积累,是一种渗透了文化印痕的综合性因素。
鉴于“审美”与“意识”中的诸多联系和“审美意识”对人们感受与体验音乐的层次、程度的重要影响,现阶段大力提升我国群体的架子鼓音乐方面的欣赏能力,尤其是培养听众在架子鼓音乐方面的欣赏意识与审美意识,都具有多方面的意义。因为,当前就我国国民的整体架子鼓音乐欣赏能力而言,听众在架子鼓音乐欣赏方面的修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在当前市场化的影响下,很多已经存在的优秀架子鼓音乐作品,由于我国听众对其相关知识和欣赏知识了解甚少,造成架子鼓音乐作品及其深刻的风格、内涵等都很难交流、互动,因而这些作品面临着失去市场的处境。尤其是在古典音乐和专业音乐领域的很多优秀架子鼓作品,都由于作曲家和听众之间审美意识、审美能力的巨大差异,最终使架子鼓音乐作品的创作与欣赏,都面临着较为尴尬的境地。一方面,作曲家因为听众的架子鼓音乐欣赏水平、欣赏层次和欣赏意识等方面的差异,需要考虑其接受的因素与可能,但是这样又无法完全展现作曲家的既有创作思路,艺术性和审美性等大打折扣;另一方面,听众也由于欣赏架子鼓音乐的能力和审美意识的欠缺,无法真正的欣赏较为专业、优秀的架子鼓音乐作品。
因而,探索听众的架子鼓音乐欣赏意识与审美意识的具体模式,不仅对提高群众的幸福生活指数、工作调节方面具有重要现实作用,而且对于推动听众积极参与、娱乐、欣赏等方面的探讨,也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探索培养听众的架子鼓音乐欣赏意识与欣赏意识的具体模式,对于推动我国整体的架子鼓音乐文化普及深度、推动社会与学校的素质教育以及促进音乐文化产业的发展等方面,都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因而,探索听众架子鼓音乐欣赏与审美意识培养的路径,切实提高国民的音乐欣赏水平和审美能力,对于推进我国架子鼓音乐文化创新、发扬社会正能量以及弘扬健康、传统的民族文化精神等,都具有重要影响。
听众审美意识的培养,需要有切实可行的培养模式,需要在日常生活中对听众的架子鼓音乐欣赏模式、审美意识以及培养路径等做较多的具体探索。听众音乐审美意识的培养路径、模式虽然较为多样,但都要注重以下几个具有重要影响的因素:
第一,架子鼓音乐欣赏意识的培养,需要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引导,因而,在具体培养模式中,可以根据具体音乐作品、演出情况等,对引导要素进行灵活、机动的渗透。尤其是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文化创新的发展,人们越来越渴望提升自己的音乐欣赏水平和审美意识。因而,在音乐演出、文化活动以及生活中充斥着多种不同形式的互动。在演奏、演唱等活动中,主办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海报、主持等环节,对音乐作品的内容以及适宜采取的欣赏方式、作品细节等进行适度的情况介绍,对听众进行架子鼓音乐欣赏的具体方式、体验模式等进行适当引导,从而加强听众在音乐欣赏过程中的参与性、主动性意识。
第二,探索架子鼓音乐欣赏与审美意识培养的路径过程中,还需要针对架子鼓音乐中的不同要素和细节,对听众进行专项的(如音乐、戏剧、文学等方面),进行各不相同的“审美意识”引导。主办单位和组织还可以对架子鼓音乐作品中不同要素的审美标准、欣赏模式以及欣赏角度等进行提示。这种引导欣赏的方式,虽然会造成听众在欣赏音乐的过程中,由于不断的外界提示而出现音乐欣赏的被主导、被引导,从而失去架子鼓音乐欣赏独立性、主导性的情况,但是在培养听众音乐欣赏与审美意识的最初阶段,这些都是必要的。因为此时的听众需要引导语提示,因而对听众的音乐欣赏方式、模式、视角、知识等方面进行引导,只要是适度的,就会有助于听众通过不断的音乐欣赏活动,逐渐建构起个性的、自觉的审美意识与欣赏能力。因而,应该在听众进行架子鼓音乐欣赏的过程中,进行音乐欣赏知识、音乐欣赏要素、音乐欣赏的具体内容与方式等方面的适当渗透,从而达到快速拓展听众在音乐欣赏知识的宽度与深度等目的。
第三,对于架子鼓音乐欣赏与审美意识路径的探索,对于架子鼓音乐欣赏意识的培养模式的探索,都需要不断地进行对比。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引导听众对相同音乐作品的不同版本、不同演绎风格或不同作品的风格进行比较性的欣赏,可以在深层方面推动听众音乐欣赏意识与审美艺术的自觉积累与生成。因为,通过对相同作品的不同版本、风格,以及对不同作品的风格、特点等方面进行深入的气质、风格和音响色彩、表达激发等进行深入、细致的比较,可以体现出音乐作品中内涵表现的异同和具体欣赏方式、组成要素等方面的差异性特征。
第四,提高听众的文化素养,包括对架子鼓音乐作品中相关文化、历史
知识、故事情节以及主旨思想的介绍,对音乐作品本身要表达的内涵进行导读,以及对歌唱家、演奏员的演奏特点等背景知识的介绍,可以使听众的联觉和想象力都被集中到一个相对统一的方向,这种具有导向性、指向性的介绍,虽然不能作为欣赏音乐的最终模式,但是作为普及音乐文化知识过程中的一种模式,是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的。在此基础上,对音乐作品中的文学性内涵、审美性内涵以及戏剧性内涵进行深入的了解,可以进一步强化欣赏者的审美意识。
因而,将这些引导、导向性的欣赏知识与审美信息进行多种渠道、场合、媒介的沟通或者互动,不仅不会降低、误导听众的架子鼓音乐作品欣赏,还能够提升其必需的架子鼓音乐欣赏能力与审美能力,也有助于在长期的生活、工作与学习中,促进听众架子鼓音乐欣赏与审美意识的形成,从而提升整个民族的艺术素养和文化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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