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
您现在的位置: 架子鼓 >> 架子鼓发展 >> 正文 >> 正文

郑州人,1亿元汽车消费券3000万元

来源:架子鼓 时间:2023/5/9
北京中西皮肤科医院 http://m.39.net/news/a_9321884.html

记者今日从郑州市商务局了解到,郑州正式启动金秋促消费系列活动,在金秋9月发放“1亿元”汽车消费券。活动时间从年9月1日至年9月30日。另外,第一期万元中秋百货消费券9月10日即将来袭,届时将通过支付宝、云闪付平台同时发放,所有在郑人员(包括外地来郑人员)均可参与领取。

1亿元!郑州市金秋汽车消费券补贴细则来了

本期发放汽车消费券总金额1亿元,共计1.8万份。

燃油车消费券。发放消费券8千份,共计4千万元。其中元电子消费券发放份,元电子消费券发放份,元电子消费券发放份。

新能源车消费券。发放消费券1万份,共计6千万元。其中元电子消费券发放份,元电子消费券发放份,元电子消费券发放份。消费券数量有限,先领先得,领完为止。

年9月1日至年9月30日期间,在郑州市各区县(市)指定的汽车销售企业(具体名单附后)购买5万元以上小型非营运车辆(包括新能源车、皮卡车,不包括二手车交易)的个人消费者(户籍不限)和企业。购买车辆需在郑州市办理新车注册上牌手续。

具体补贴标准是:

购置燃油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消费券分为三档:

1.购车裸车开票价在5万元(含)以上至15万元(不含)以下的燃油车,可享受元电子消费券。

2.购车裸车开票价15万元(含)以上至25万元(不含)以下的燃油车,可享受元电子消费券。

3.购车裸车开票价25万元(含)以上的燃油车,可享受元电子消费券。

购置新能源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消费券分为三档,档位设置与燃油车相同,每档比燃油车增加元消费券。

提示:购车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为准。

具体申领条件为:

消费者(个人和企业)须到郑州市各区县(市)指定的汽车销售企业进行新车选购。

购车发票须为郑州市发票,开具时间须为年9月1日0点后至年9月30日23点59分前;购车后须在郑州市当地车辆管理所完成机动车新车注册登记,车辆首次上牌、办理行车证时间须为年9月1日0点后至年9月30日23点59分前。

个人购车用户的发票、行驶证、郑好办APP和云闪付APP账号的姓名、身份证信息、手机号必须完全一致;企业购车用户须登录企业法人“郑好办”账号,并完成企业法人认证,方可进行资格校验。

具体申领步骤为:

新车购置。年9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个人(户籍不限)和企业消费者在各区指定的汽车销售企业(具体名单见附表)购买5万元以上小型非营运车辆(包括新能源车、皮卡车,不包括二手车交易),并开具郑州市税务发票以及在郑州市注册上牌。

资格审核。资格校验与消费券领取通道将择期同步开启,具体开启时间另行通知。个人消费者及企业单位完成新车购置及注册上牌后,可根据汽车消费券发放时间通知,通过“郑好办”APP对汽车消费券领取资格进行线上审核。

消费券领取。通过资格审核的个人消费者及企业单位,可通过“云闪付”APP领取相应额度的汽车消费券电子券包。

消费券使用。成功领取到汽车消费券的消费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到郑州市域范围内所有支持云闪付支付的线下实体商家,对消费券进行核销使用。

本次活动重点支持新能源车购车消费,个人及企业消费者在活动时间内购买新能源汽车将不设置消费券领取数量上限,多买车多领券;同时,为了鼓励燃油车主选购新车,在元、元、元电子消费券包中各包含3张元燃油车加油专用券,消费者可在中石油、中石化、大桥石化所属郑州市域内加油站网点加油使用。

明日11时,第一期万元中秋百货券钜惠来袭!

本期百货消费券共计发放万元。其中,通过支付宝平台发放万元,通过云闪付平台发放万元。发放时间:9月10日11:00,使用时间:9月10日11:00—9月25日24:00。

通过支付宝平台发放的为50元消费券包1个,内含10元、20元、20元不同面值消费券3张。其中,10元券在消费满40元时使用,20元券在消费满80元时使用。每人每天限使用1张。

通过云闪付平台发放的为50元、元、元三种不同券值的单张消费券,消费者可任意领取1张。其中,50元券在消费满元时使用,元券在消费满元时使用,元券在消费满元时使用。

消费券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所有在郑人员(包括外地来郑人员)通过“支付宝APP”、“云闪付APP”、“郑好办APP”活动页面均可参与领取,每位消费者可在不同平台各领取一次,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通过支付宝平台领取的百货消费券,可在郑州市域内的零售、成品油等行业线下实体商家使用,商家须支持“支付宝”付款方式。(支付宝联系-1)。通过云闪付平台领取的百货消费券,可在郑州市符合条件并报名参加活动的大型商场和超市使用(商家名单详见云闪付APP活动页面),仅允许以“被扫支付”方式核销使用。消费者到参与活动的商家消费付款时,需出示“云闪付APP”生成的动态“付款码”,被收银员扫码完成支付和消费券核销。(云闪付联系)。

在此提醒:消费券可与商家提供的优惠券叠加使用。消费者在活动商家使用消费券时,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销;过期未使用的,自动收回。

郑州市商务局明确,活动严禁以虚假交易等方式套取消费券补贴,对有以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取消活动参与资格;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郑报全媒体记者曹婷

编辑李瑞蕊实习生张乃中

近期热门视频郑州日报更多精彩视频,尽在郑州日报视频号,欢迎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zyzl/45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