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宁波小美在罗兰数字音乐教育(海曙校区)给孩子报了三年的架子鼓课,收费标准:课时(1对6)+60课时(巩固课),原价30元,优惠后元。
在其优惠下,小美支付了元,实际课时单价元/课时。小美查了一下市面上一对一的价格为元/课时。截止目前,该机构频繁更换老师四五次。其中,第一任老师因教学水平不符合被校方开除。之后的老师又花了三个月时间纠正手型,不仅浪费了小美的大量精力和时间,更是浪费了小美的金钱。
9月11日,校方又要更换老师,小美同班三位家长要求退款。但是,校方以顾客单方面毁约为由按照协议退费,不仅按照30元的原价来计算我们已用课时,同时又要扣除物料费、手续费等。
其实,在课程购买时,罗兰未详细为小美解读协议内容,协议本身始终也只字未提校方责任。同时,终止教学合同并非消费者单方面毁约,是因罗兰多次更换老师,且教学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毁约责任并不能全由消费者一方承担。
至此,截止目前,小美与罗兰沟通还是无果。
对于此事儿,不少宁波人有话说:
乐乐:如果,孩子没有天赋,艺术就是个坑。
朗朗:钱进了人家口袋,有理变没理,上法院让法律解决。
吕小米:所谓的单价便宜,被忽悠了。其实,算下来单价比标价里的半年都贵。
刘晓艺:付钱爽快,退钱难,到处都是这样。
天天:应该严禁培训机构一次性收三年费用。
对于此事儿,你们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bszl/66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