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所生活过的二十多年中,听的最多的莫过于鹏宇的传说:
据传,在鹏宇出生的前一个小时里。忽然间,乌云密布,电闪雷鸣,地动山摇,整个世界乱的那是迅雷不及掩耳,伸手不见五指。
就在所有的人都以为世界末日即将到来,纷纷收拾细软准备逃亡,虔诚的人士跪地祈祷的时候。
医院产房里传出了一声婴儿的啼哭,清晰的犹如黑暗里的一道闪电,气势浩荡犹如深海中的翻身巨龙。
正是这一声啼哭,驱散了乌云,吓走了闪电,让太阳公公的脸能重新照耀大地。
经历了死里逃生的人们开始打听是谁拯救了这个世界,而最后的结果全部指向一个在母亲怀里沉睡着的婴儿。
心怀感激的人们为了表示感谢,准备为这个婴儿起个响当当的名字来照亮孩子的一生。
当众人百思而不得正解时,一江湖半仙站出来看看了婴儿说道,仪表堂堂,气宇轩昂,他日必鹏程万里啊。
于是婴儿的名字呼之欲出:鹏宇!
当然,这些都是鹏宇亲口告诉我的,在教室,在路上,在餐桌,在厕所,在操场,在所有的空闲时间,鹏宇总是把他的传说告诉我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
一个人说的谎话是谎话,而一个人不停的重复着一个谎话的时候就会就会让周围的人觉得这是事实。
终于在一个暴雨交加,电闪雷鸣的夜晚,无限急躁的我对鹏宇喊道,快滚啊!
然而,鹏宇的传说传播的多了,总会有说秃噜嘴的时候。一次放学的路上,一同学对我说道,你知道么,鹏宇今天给我说了他的传说,他说在他出生前的一个小时,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晚上…….
其实,很多次我都会问鹏宇为什么总是会告诉我这样的一个莫须有的故事呢。而每每此时鹏宇总是眼光深邃,笑而不语,用修长的右手手指轻轻的捋下额头的刘海,轻声细语,小子,难道你不觉得我的声音很好听么,这天籁般的声音不用来唱歌就是浪费么,你知道我将来的理想呢,就是作为一名出色的歌唱家啊,我注定就是吃音乐吃晚饭的。
哦,差点忘了,鹏宇从小学到初中都是我们的音乐课代表,最大的任务就是在每天下午上课前领唱一句,然后说一,二,三唱。当然,这么做并不是为了展现歌喉,嗯,只是为了防止下午困乏。
虽然,对于鹏宇的传说,我总是嗤之以鼻。不过却不得不承认,鹏宇在音乐上的天赋确实是高人一等的。
当我们还在玩尿泥的时候,鹏宇就会守在收音机前静静的等候某位歌星的歌曲。
当我们终于知道收音机怎么玩的时候,鹏宇就会告诉我们,XX歌星又出新专辑了,看,这是我在音像店的买的卡带,正版的哦。
当我们终于开始逛音像店的时候,鹏宇会告诉我们,都什么时候了,我现在都是在网上淘歌。
当我们终于开始从网络把歌曲下载到MP3的时候,鹏宇开始把一张张的写满阿拉伯数字的纸送到我们面前,看看吧,这是我最近写的歌,很带感的哦,呀,我忘了,原来你是不识谱的啊。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鹏宇举行了人生中的第一场演唱会。
在演唱会开始前,鹏宇抱着一水桶,很不好意思的对我说,没有借到架子鼓,你就用这个先将就着吧。
于是我傻乎乎的抱着水桶,面对着鹏宇的屁股敲了一个小时,最后敲的水桶也漏了,筷子也断了。
鹏宇抱着不知从哪搞来的吉他站我面前,扭着屁股唱,把你的心我的心串一块。
当时,小虎队正红透半边天,鹏宇又对小虎队迷恋的要死,导致演唱会的前五十分钟都是把你的心我的心串一块。
演唱会的最后五分钟鹏宇唱了自己写的歌。歌词是这样的。我爱爸爸(鹏宇爸鼓掌),我爱妈妈(鹏宇妈鼓掌),我爱我的家,我要努力学习,我要努力长大,我要报答爸妈,因为我爱他们和我们最深爱的家。
一曲唱罢,作为唯一观众的鹏宇爸妈热烈鼓掌,并被鹏宇的赤子之心所感动。后来这事传到我妈耳朵里,每当我犯错惹我妈生气,我妈总是会揪着我的耳朵说道,你怎么不学学人家鹏宇,多懂事。
后来,小虎队解散了,我和鹏宇也上了初中,偶像也变成了beyond。
为了向偶像致敬,鹏宇留长了头发,能遮住眼睛,走路的时候总会甩几下。宽松的灰白裤子也变成了时下流行的紧身牛仔裤,当然,膝盖上的洞是少不了的。
每当夕阳西下,鹏宇总是会抱着从上届学长那里花了五十块钱买的吉他,坐在教室外的护栏上,对着夕阳唱,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
这时候,鹏宇的眼神中会流露出一种与眼神不一样的沧桑。加上那如血残阳,真的给人一种“枯藤,老树,吉他:断肠人依在栏杆”的意境。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时期的鹏宇依然在坚持自我创作,嗯,只创作。虽然鹏宇穿着看着很颓废,但是歌词给人一种积极的力量:理想啊,你在哪,我该如何找到你,奋斗啊,不能停,总有一天我会站在世界的顶峰。
每次看到鹏宇的歌词,我总是以为他是一民谣作词者。
在黄家驹去世的那一年,我和鹏宇跨进了高中的门槛。
站在高中学校的门口,我对鹏宇感慨,为什么总是我们喜欢的明星出事后,我们就会从一个地狱转到另一个地狱啊。
而此时的鹏宇背着他的破木吉他,一言不发的站在学校门口,深邃的样子引的来往的妹子侧目,很是让我羡慕了一段时间。
也许是受了郭四娘的影响,鹏宇开始收集外国的摇滚乐,九寸钉,涅槃,枪炮玫瑰,战车等成了鹏宇笔记本中的常客。
日子一天天的过,鹏宇的头发终于披到了肩膀上,吉他的水平也由两只老虎变成了可以完整地演奏一首歌曲。
变化最大的是,鹏宇开始不再关心课本里的东西,每次上课时,总是会让头发垂下来遮住脸,把耳机音量开到最大,用黑色水笔在笔记本上随意的写些歌词,或者画些毕加索看了都会自愧不如的抽象画,写的歌词也由中文变成了英文:Iloveyou,youknow.butyousay“noway”,saaknifehitmyheart。
后来这句被英语老师看到,老师愣了半天,最后给了和建议,还是好好学习英文吧。上学的路上,会路过一个天桥,每次晚自习结束,鹏宇总是会拉着我在上面呆一会,一起趴在栏杆上,看车来车往,然后在鹏宇的一声大喊中往家里走,任路灯把影子拉长,拉短,拉长,拉短。
在后来的后来,不知道是哪位明星牺牲了生命确保了我和鹏宇高中毕业。
鹏宇为了追逐自己的音乐梦想选择去了西安,因为他坚信郭四娘说的是对的,西安的地下乐队对于喜爱摇滚的人来说是天堂,而我很没出出息的选择了留守了本地的一所大学。
在送鹏宇那天,鹏宇穿了一身皮衣,皮裤,纤细的身材在风里显得有些消瘦,当鹏宇说完再见转身上车上车的时候,我鼻子竟然有些酸酸的,那一刻我觉得我以前一直嘲笑的鹏宇很帅,有梦想的人真的很帅。
大学的四年里,鹏宇总是会给我写信。我总是会以都二十一世纪了,谁还写信来笑话他,可鹏宇依然我行我素。鹏宇总是我给我寄来他的写的歌词,他画的抽象画,虽然歌词还是那么烂。
大三那年,鹏宇告诉我他组建了乐队,演出很成功,引来了很多美眉的围观和尖叫,并且还有照片,照片上他画着浓浓的烟熏妆,旁边站着一清秀的女孩,笑的很甜蜜,照片的角落里躺着他的那把吉他。他们乐队的名字就叫:破吉他。
当某天早晨鹏宇打电话用伤感的语气告诉我花儿乐队解散的时候,我已经大学毕业了。
在电话里表示了对鹏宇的鄙视,都什么时代了还听花儿。可鹏宇却声音深沉的说道,你知道么,其实我也不喜欢花儿。可是他代表了青春,有时候我看到他们,我就是会想到我们的那个时候,知道么,我特怀念那时候的我们,虽然很2,但我们却单纯的快乐着,为了一段好的旋律,为了一段好的歌词,就是那么的单纯。
那天和鹏宇聊了很多以前的事情,直到电话没电。电话挂断的那一刻,我怅然若失。因为此时的鹏宇已经剪去了长发,开始穿着中规中矩的工装,坐在办公桌前处理文件。因为他没顶住大学照片里的女孩的哀求和女方家长的苦口婆心的开导。
每天准时上下班,陪老婆买菜,帮老婆洗碗,只是偶尔在QQ传过来的一段歌词还能找到当年梦想少年的样子。
多年后,鹏宇回家探亲,长时间不见,鹏宇身材有点发福。
茶饱饭足后一群好友聚在了KTV,当时正值《老男孩》热播,鹏宇唱了主题曲,当看到屏幕里的男女回想以前的理想痛苦的时候,鹏宇的眼角湿润了。
不知道他是否想到了那满是洞的牛仔裤,是否想到了那把破木吉他,是否想到了那个为了理想毅然单身出行的少年。
换歌的间隙中有人问到,鹏宇,你以前是唱歌的,现在当起了老板,能否传授点经验,或者做个总结呢。
鹏宇看了看一屋子的人,想了半天,说出了四个字:
殊途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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